人民网北京6月4日电 (记者杜燕飞)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10起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的案件,违规金额3200余万美元,共处罚款2600余万元,最高罚款金额达579.7万元,全部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记者梳理,本次通报的案例包括2家企业和8名个人。其中,山西东腾伟业商贸有限公司、山东滕州广诚投资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分别处以罚款292.3万元、227.8万元;广东籍高某、浙江籍马某、吉林籍薛某、广东籍杨某、北京籍郭某、四川籍熊某、境外个人黄某、四川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分别被处以罚款579.7万元、559.9万元、548.7万元、165.9万元、148.7万元、57.4万元、52.1万元、29.5万元。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从典型案例作案手法上看,涉案主体多采用境内外资金对敲的方式,通过地下钱庄完成资金非法汇兑和转移,违规资金运作手法多样化、隐蔽化。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外汇局协同相关部门将涉案主体处罚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在日常监管中重点关注。 业内人士认为,地下钱庄为犯罪资金提供非法跨境转移通道,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极大危害金融安全与稳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时向社会通报非法买卖外汇案例,提示通过地下钱庄买卖外汇的非法性和严重后果,释放出严监管、严打击导向,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 一直以来,外汇管理部门在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的同时,聚焦维护外汇市场良性秩序,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与稳定。 今年年初,国家外汇管理局与公安机关联合召开的打击外汇违法犯罪工作视频会议强调,今年要坚持重拳出击,继续保持对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定不移开展专项行动;坚持底线思维,充分运用监管科技,强化全方位分析研判,着力提高监管和打击效能;坚持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跨部门工作机制,推动联合打击治理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 |